学院各部门:
根据《关于做好2016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桂教高教〔2016〕9号)文件精神,我院组织开展了2016年的院级教学成果申报工作,以自愿报名、择优推荐为原则,经严格评审,现拟推荐“药学类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改革与实践”等8项教学成果申报2016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。
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(见附件),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,请于5日内(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10日)向教务处办公室口头、书面进行反映(联系电话0771-4736166,邮编530222)。